這個世界上,每一個人的幸福,維持期限分別是能夠有多長呢?
  
  極少數幸運的人,或許能夠持續一輩子。
  
  也有少數幸運的人,能夠維持個十幾年,或者是幾年。
  
  而多數人,他們的幸福往往只能維持短短的數天或數個月的時間……
  
  然而,對公安第五課未詳搜查官的當麻紗綾而言,幸福,不過是眨眼之間便能輕易毀壞的泡沫幻影。
  
  
  
  『……我們,結婚吧。』
  
  當地居聖對著從大學便交往多年的女友一邊替她套上心型的粉紅戒指,一邊無比認真但又感覺得出忐忑不安與緊張的說出求婚台詞時,當麻紗綾有那麼一瞬間,真覺得世界上最大的幸福莫過於能夠聽見心愛之人對自己說出這樣的話語。
  
  ──那一刻,她擁有了至高無上的幸福。
  
  
  
  『…一十一,我要逮捕你。』
  
  長達數月的追逐與鬥智,當麻紗綾終於獲得了與專門控制能力者的神祕組織首腦‧一十一的正面交鋒機會。
  
  那一次,已然精疲力盡的兩人,最後站起來的人,是當麻紗綾。
  
  從口袋中拿出手銬,為了防止他再度狡猾地從自己面前逃脫,當麻紗綾毫不猶豫地以一介弱女子之軀,將自己的左手和一十一的右手銬在了一起。
  
  那一瞬間,便已經註定了她與地居聖有緣無份的愛情,也註定了她跟一十一在那之後愛憎摻半的因緣。
  
  如果,那時候她沒有選擇將自己和對方銬在一起,那麼,最後的結果會不會有所不同?
  
  當麻紗綾在事發過後,極度消沉的那二週間曾經不斷的問過自己這個問題。
  
  可是,哪怕她是號稱IQ201的天才,她也無法給出自己一個滿意的答覆。
  
  因為,她雖是天才,但卻沒有預知未來的本事。
  
  她,唯一能做的,便是躺在病床上,看著一旁桌面從自己斷手上取下來的心型婚戒,一再而再,反覆的告訴自己:
  
  ──已經失去的東西,就讓它失去吧,再緬懷也是沒用的。
  
  於是,一邊在除了自己以外,空無一人的病房裡低聲地哽咽哭泣著,一邊強迫自己練習跟地居聖分手的台詞……
  
  哪怕地居聖曾經是她的所有幸福來源,可是,已經失去了左手的她,卻成不了地居聖的幸福。
  
  這一次,她只是失去了左手。那麼,下一次呢?
  
  下一次,也許就會失去她的生命了。
  
  失去左手,是當麻紗綾這輩子最大的失誤。然而,失去性命,讓自己心愛的人因痛失自己而悲傷難過,卻會成為她連死都不肯瞑目的最大悔恨!
  
  所以,她一再而再的拒絕地居聖要求復合的請求,可是卻也無法真正狠下心來跟對方斷絕所有的關係與連繫……
  
  畢竟,他是她,曾經如此深愛過,也是給予了自己夢幻般至高無上幸福的那個人。
  
  
  
  *
  
  
  
  假使說,極端強烈的憎恨是一種變相的沉重愛情,那麼,對於當麻紗綾,一十一的感覺是無法界定。
  
  從他出生的那一刻起,從他領悟到自己擁有異於常人且無比強大的SPEC開始,他便深刻的領悟到,自己與其他人是不同的。
  
  不只是能力上極端明顯的差異,連做為一個人所應具備有的最基本感情,他也似乎與一般人有所不同。
  
  很多時候,他都是目光冷然的看著周遭。
  
  那眼神,雖似嬰孩般清澈,但又有著一種讓人不寒而慄的深沉。
  
  他天生便擁有傲視一切的王者資質,不是他的姓氏獨特的只有一筆“一”但卻又可以讀做“二之前”…不管是二之前還是一,指的都是相同的意思。
  
  獨一無二;最接近無限領域之零的一。
  
  最重要的是,他的全名──“一十一”,由上而下排列下來便組成了一個“王”。
  
  擁有目前所知最強SPEC,眾多能力者所集結而成的神祕組織中唯一夠格被稱做《王》的男人,一十一。
  
  
  
  一十一清楚記得,跟當麻紗綾的第一次相遇是在書店裡。
  
  他跟她,不約而同都看上了同一本書,伸出手去拿的時候,首先碰觸到的不是書,而是兩人的手同時交疊在書本上頭。
  
  是的,非常愛情偶像劇的經典場景。
  
  不過,一十一可以十分肯定的說:那時候他絕對沒有對當麻紗綾有任何帶著好感的意味。
  
  因為,大白天的,那女人卻全身上下都散發出一股濃濃的水餃蒜臭味!
  
  就好像被大蒜給薫到的吸血鬼般,一十一反應極快的縮回手,皺著眉退避三舍地離去。
  
  
  
  第二次跟當麻紗綾的見面,是幾週後在某個地鐵站裡。
  
  起初一十一還沒有認出她,是靠近時突然聞見一陣撲鼻而來的濃厚餃子蒜臭味才想起書店那個滿身大蒜味的女人。
  
  她蹲在地鐵的月台旁,低頭似在研究什麼般地直盯著軌道,毫不在意他人指指點點的好奇目光,搖頭晃腦地喃喃自語說了些什麼後便轉身離開。
  
  離開前還不經意地撞了一旁的一十一一下,當她頭也不回匆匆地丟下一句抱歉便風風火火地跑走後,一十一按著剛被撞到隱隱作痛的肩膀,目光不由自主地追著她的背影離去……
  
  忽然覺得,他跟她,角色跟立場似乎與第一次見面時對調了?
  
  
  
  第三次再見,在著名的約會聖地,台場摩天輪旁的天台廣場上。
  
  那時候,當麻紗綾剛接受了男友的求婚戒指,由對方揹著,開懷笑得像擁有了全世界的幸福般,燦爛而炫目。
  
  孤獨一人靠在護欄邊觀賞夜色的一十一偶然望見,忽然覺得,原來那個滿身大蒜臭味的奇怪女人笑起來居然可以如同一個小女孩般,美麗而純粹。
  
  那樣的笑容太美,那副沉浸在愛河中的甜蜜模樣太動人,那種只要擁有現在下一秒就算世界末日也無所謂的幸福氛圍卻是太刺眼。
  
  一十一向來鄙視、輕蔑的低俗人類情感,在那瞬間,以負面的姿態甦醒。
  
  ──名為“厭惡”。
  
  
  
  在那之後,一十一便再也沒有見過當麻紗綾。
  
  一直到,她不知從何處得知的,關於組織與自己的消息。
  
  如果說前三次見面,兩人都還只是毫無關連的陌生人,那麼,第四次見面,便正是奠定了兩人的敵對關係。
  
  她說她叫做“當麻紗綾”。同時充滿自信與自負地宣稱她總有一天會將他緝捕到案!
  
  他不可置否地笑了笑,帶著天真純淨卻又擁有深沉黑暗的笑容,輕蔑地挑釁:『如果妳辦得到的話,那就儘管試試看吧。』
  
  
  <b>
  勝負的結果是──
  
  當麻紗綾輸了。
  
  代價是一隻左手。</b>
  
  
  
  曾經有組織的人問過他,為什麼不乾脆殺了當麻紗綾以絕後患?
  
  一十一坐在椅子上,雙腿交疊,用著隨意而率性的雙手抱膝姿態,抬起他那張俊美無濤宛若天使般純淨的面孔,緩緩露出一抹充滿邪氣的微笑。
  
  『……不過是無關緊要的不起眼小角色,不值得我弄髒自己的手。』
  
  說是這麼說,一十一心底比任何人都明白,那時候要殺掉當麻紗綾也不過是舉手之勞的事。
  
  不過,為什麼自己那時只是斷了她的左手,而不是直取她的性命呢?
  
  一十一也不懂自己當時的手下留情是為了什麼。其實……打從一開始,他就沒打算過要取她的性命,只是將當麻紗綾的追緝當作是貓捉老鼠的一種遊戲罷了。
  
  而關鍵的那時候,會直接斷了她的左手,而不是從她身上直接搜出鑰匙來解開手銬,多半是因為她左手無名指上那枚心型鑽戒讓他看了很不爽吧。
  
  如果她的幸福,是源自於那枚戒指,那麼,比起銷毀戒指,直接讓她連同戴戒指的手都沒了豈不是更能讓她陷入痛苦絕望的深淵?
  
  一十一毫不諱言,自己當時確實是懷抱著這樣惡趣味且變態的想法。
  
  
  
  *
  
  
  
  當一個人失去了曾經以為會是一生一世的幸福時,生活將會有什麼樣的改變呢?
  
  當麻紗綾努力遺忘當時的陰霾,一心尋找能夠再度引誘出一十一的誘餌。
  
  除了失去左手,除了跟地居聖分手,除了多了一個叫瀨文焚流的新同事,除了變得邋遢不修邊幅外……一切的生活都跟往常沒有什麼兩樣。
  
  不,還有一點不一樣。
  
  一十一。
  
  過去,當麻紗綾的腦袋裡除了裝滿各種神祕未解的謎題和理科數字外,剩下的一小塊空間便全留給了地居聖。
  
  而今,當麻紗綾卻是將大部分的心力留在尋找能夠再度引出一十一的誘餌,一小部分才是留給各類未解案件與身旁同事友人。
  
  找出一十一,將他繩之以法,已然成了當麻紗綾目前生活的重心。
  
  因為,她的幸福正是毀在了一十一的手上!她早已不再奢望自己能再度擁有幸福,只期望能憑藉一己之力,守護助其他人的幸福。
  
  不管是已故國家臥底搜查官妻女的幸福,還是瀨文焚流的幸福,甚至是地居聖的幸福……在可能的範圍內,她都希望他們能夠尋找到真正屬於他們自己的幸福。
  
  就只有一十一……那個擁有天使面孔卻帶著惡魔微笑的俊美少年,那個毀了她所有幸福根源的罪魁禍首,她不原諒!
  
  絕對、不原諒!
  
  
  
  *
  
  
  
  當徹底毀掉一個人的幸福後,一十一發現,當麻紗綾看似沒有改變,實際上卻已經與過去有所不同的細微變化。
  
  她還是和以往一樣大吃大喝,甚至是滿身餃子蒜臭味;她依舊進行著在他人眼中難以理解的怪胎行徑;在其他人面前,她還是會任性、驕縱、傲慢、大笑、耍賴……一切看似和昔日沒有什麼不同,除了少了一截左手。
  
  可是,一十一知道,她的笑容早已失去當初他在台場所看見的幸福味道。
  
  縱使外表變得邋遢,她眼睛裡的光采卻和當初一樣美麗耀眼。
  
  過去意氣風發、神采飛揚的姿態早已不復見,可是,卻讓一十一有種滿足的感覺。
  
  是他,改變了她的生活,扭轉了她的命運。
  
  是她,讓從不將任何人事物放在心上的一十一,難得起了一絲興趣,並偶爾心血來潮動用自身能力來保護她。
  
  ──不是朋友,不是戀人,什麼都不是,勉強可以稱得上的,也只有宿命的敵人這個形容詞可言。
  
  所以,他樂於繼續跟當麻紗綾周旋交戰,期待著她接下來又會放出什麼誘餌來引自己現身,同時享受在其中,暗中觀察著她的目光也不自覺地露出一抹,幾乎可以稱得上是溫柔的暖光。
  
  
  
  *
  
  
  
  過去,一十一曾在某本書上看過。
  
  上面寫著:
  
  在一億三千多萬的陌生人中,一個人和一個人初次的相遇,或許可以稱之為緣分。
  
  第二次的無預警的再會,也能夠用巧合來形容。
  
  第三次的話,便代表著命運。
  
  只不過,諷刺的是,如果說當麻紗綾的命運之人原本是地居聖,那麼,切斷了那兩人原先緊密相連的紅線的一十一,也稱得上是她另一種意義的命運之人。
  
  
  
  *
  
  
  
  「……一,你逃不掉了!」
  
  最後的最後,兩人無法避免的宿命對決再次上演。
  
  不同的是,這一次當麻紗綾不再是單槍匹馬,她的身邊有著足以信賴依靠的好搭檔‧瀨文焚流。
  
  「…呵,看起來這一次確實是最後了……當麻。」
  
  滿身是血,比起上一次對決傷得更重的一十一,對著眼前的當麻紗綾露出和先前相似,陰森而邪氣的詭異笑容。
  
  
  
  假設說愛跟恨的重量是相當,那麼,憎恨著一十一的當麻紗綾,與,不知不覺中對當麻紗綾傾注過多關心之情的一十一,糾纏在他們之間的緣分,或許早已是命中註定。
  
  
  
  「…你的組織,你所做的一切,還有我的左手,瀨文的學長……這些被你所給一手摧毀掉的幸福──」
  
  咬著牙,當麻紗綾激動而又憤怒地拿著槍跨坐在已無任何反抗能力的一十一身上,用力指著他的前額。
  
  回想起為了追捕到他的過去種種,以及自己被對方給親手斷送的幸福人生,當麻紗綾便難以壓抑內心的激動,持著槍的手隱隱顫抖。
  
  「所以,殺了我,妳就能取回妳過去所擁有的幸福了嗎?」
  
  一邊從口中湧出血沫,一十一艱難地喘氣著,雖是一副極度衰弱的傷重模樣,但他的眼神卻沒有絲毫的屈服。
  
  目不轉睛的,執拗的,帶著不只當麻紗綾感覺陌生,連一十一本人都無法理解的複雜感情,直直地看進對方的眼底。
  
  當麻紗綾被對方那種語氣雖輕,但話語沉重的問句給震懾住了,愣愣地回望著他,連對方的手已經悄悄地握住自己持槍的右手也都沒有發現。
  
  「……別人的事,再怎麼樣都與我無關。但是,如果妳認為殺了我就能讓妳從我給予妳的惡夢中獲得救贖,那麼,我要告訴妳一件事──」
  
  一十一緩緩揚起了一抹讓當麻紗綾這輩子永遠忘不了的柔和純真笑靨,配合著他接下來一字一句的話語,從此讓當麻紗綾再也無法擺脫有關他的所有記憶。
  
  「…斷妳的左手,徹底擾亂妳幸福的人生,都是因為,我要妳用妳的身體牢牢記著,奪走妳所有幸福,並唯一能給予妳幸福的人,就只有我。」
  
  張口,當麻紗綾還來不及做出反應,一十一的手已經緊緊抓住了她持槍的右手,同時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扣下了扳機──
  
  
  
  *
  
  
  
  在那之後,每當當麻紗綾一看見自己裝上了義肢的左手,總會不由自主想起那個始終穿著一身黑衣,面孔純真卻又笑容邪美,名為一十一的少年。
  
  她不懂自己對他所抱持的感情到底是憎恨還是有著其他更不一樣的感情…她只知道,每當她不經意地再次想起他,左邊的心臟處總像被開出了一個大洞,空蕩蕩的,讓她產生一種恐慌悲傷的想哭衝動。
  
  她並沒有如他所言,殺了他便能取回原有的幸福。
  
  失去的東西,不管是左手,還是跟地居聖的情感,都已經再也回不來了……
  
  這些,當麻紗綾早已看開。
  
  因此,當一十一抓住她的手,並扣下扳機的前一刻,說他是唯一能給予自己幸福的人時,當麻紗綾其實是很想仰頭大笑的。
  
  但是,看著果斷決定死在自己手下的一十一,當麻紗綾卻呆住了,眼前視線也迅速模糊了起來……
  
  一直到瀨文焚流將她從一十一身上拉開,讓警察把一十一的遺體搬走時,她只覺得自己的大腦就像當機了般,什麼都無法做出反應。
  
  直到一陣風吹來,臉頰一片濕涼時,她才發現自己竟是流下了眼淚。
  
  
  
  *
  
  
  
  一,你說過我的幸福只有你能給,所以你要奪去我所有的幸福因素。
  
  可是,你知道什麼是幸福嗎?
  
  ──幸福,不過是眨眼之間便能輕易毀壞的泡沫幻影。
  
  
  
  
  《完》
  
  
  
  
  
  
  
  這是看完SPEC第五集後所產生的怨念orz
  
  虧我那麼萌一十一和當麻,結果一十一你這小子,看你到底幹了什麼好事啊你?!(用力指)
  
  就算是這樣,對心態扭曲且冷血無情的一醬我還是懷著滿滿的愛(捂臉羞奔)
  
  我愛變態大魔王的角色!!(大喊)
  
  一十一x當麻紗綾萬歲!!姐弟戀最高!!!(被毆昏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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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稻荷狐太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